天地之大也,人犹有所憾。
荀子同样认识到君子在社会道德建设上的示范作用。霸者之民,骧虞如也,王者之民,嗥嗥如也。
为此,荀子多方面地阐明了君子的成长之道,一个人唯有通过礼义道德的长期学习和实践,使之积淀、内化为个体内在道德精神世界,才能改善人的性情,进而成就君子人格。其五是对儒家言传的君子的社会责任意涵,当代许多学者也给予了充分肯定。在孟子看来,百姓欢乐愉快,人人心旷神怡,遭受杀戮而不怨恨,得到恩惠也不用报答谁,百姓日益向善却不知道谁的作为,这样的理想王国正是借助于君子的善治形成的,而这又取决于君子具有巨大的神秘力量,即君子所到之处人民就会受到感化、所保存的都是神圣的力量,他具有上与天齐、下与地同的造化之功,因此产生了较大的补益。而君子之所以能够在道德社会理想建构中发挥重要作用,对儒家来说还在于他具有强烈的使命担当和责任品格。君子居是国也,其君用之,则安富尊荣。
钱念孙指出历代君子身上都颇为明显地体现出三大特质:以天下兴亡、匹夫有责为重点的担当精神和家国情怀,以仁义共济、立己达人为重点的互助理念和社会关爱思想,以正心笃志、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修身要求和向善追求。且不说儒家阐释了关于君子对自己、对他人、对社会和对天下的责任担当,即使是君子对于物的责任,儒家也做了相当的关注。爱己必然导向利己的意欲,这是情感—意欲的逻辑:亲之,欲其贵也。
孟子说:君子之于物也,爱之而弗仁。但是,礼法并非判断意志行为可与不可的终极根据,礼法背后的价值根据乃是仁义(详下)。[96] 王先谦:《荀子集解·子道》,第533页。[79] 朱熹:《孟子集注·公孙丑下》,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第248页。
孟子认为,如果自己所持的乃是直道,那就宁死也要坚持自己的自由意志。[96] 这就是说,仁爱是从自爱开始的。
[100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尽心上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771页。家必自毁,而后人毁之。惟君子能由是路,出入是门也[93]。[39] 这里,孟子充分肯定了人民的欲望的普遍性、正当性。
这里所蕴含的同样是道德规范的要求。[46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离娄上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720页。[24] 朱熹:《孟子集注·尽心下》,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第373页。[42] 这就是说,当社会规范正义时,唯有遵守这种社会规范的意志行为才是可欲的道德行为,如通常所说的法无禁止即自由。
这就是说,意志自由的实现,即主观的自由意志落实为客观的意志行为,是有道德条件的。[74] 何晏注、邢昺疏:《论语注疏·里仁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471页。
但是仁义并不意味着否定私欲,因为私欲也是一种自由意志,而社会正义的主旨正是为了处理自由意志之间的利益冲突。颜渊入,子曰:‘回,知者若何?仁者若何?颜渊对曰:‘知者自知,仁者自爱。
意志自由的首要内涵,顾名思义,就是由己[14],而表达为我欲[15]。[47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告子上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752页。一个人感触外物(包括人),就会产生情感反应(当下而产生情绪、长久而形成感情)[②]。非其义也,非其道也,一介不以与人,一介不以取诸人。至于乡原人格,却是同乎流俗,合乎污世,包括顺从世俗的不正义的规范与制度,这其实就是阿伦特(Hannah Arendt)所说的平庸之恶(the banality of evil)。[30] 朱熹:《孟子集注·尽心上》,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第351页。
可以速而速,可以久而久,可以处而处,可以仕而仕,孔子也[44]。不待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钻穴隙相窥,逾墙相从,则父母、国人皆贱之。
[61] 朱熹:《孟子集注·滕文公上》,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第253页。[101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梁惠王上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670页。
而意志自由(volitional freedom)即意味着个人的意欲不受外来干预,亦即朱熹所强调的非他人所能预[13]。吾何畏彼哉?[23] 朱熹集注:藐焉而不畏之,则志意舒展。
[29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尽心上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764?6?32765页。不仁者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。而可则确定了实现意志自由的条件,即符合社会正义。《康诰》曰:杀越人于货,闵不畏死,凡民罔不譈。
[31] 伯夷本是君主的嫡长子,然而伯夷之风却是自甘为民,不与权力合作,显示了强大的自由意志。诸大夫皆曰可杀,勿听。
[20] 朱熹集注:广居,仁也。而天吏则是上帝委派到人间来的官吏[67],他的使命是贯彻执行天意。
[55] 虽然行为符合馈赠之礼,但其馈赠之物却是杀人越货非法所得,所以不可接受。[51] 何晏注、邢昺疏:《论语注疏·子路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508页。
[103] 何晏注、邢昺疏:《论语注疏·雍也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480页。其若是,孰能御之?仁政的具体措施则是:王欲行之,则盍反其本矣:五亩之宅,树以之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在孟子的思想中,可标志着意志行为的道德性。[82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离娄下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726页。
在古今儒者中,孟子的自由意志观念最为鲜明突出。[47]但这恰恰也表明,这种取舍的应然并非随意的,而是有标准或准则的,因为清浊本身就是一种道德判断,即考其善不善。
……恻隐之心,仁之端也。般乐饮酒,驱骋田猎,后车千乘,我得志弗为也。
古之人,得志,泽加于民。不仅如此,公域的社会规范建构恰恰出自私欲的推扩,即意志行为超越私域的差等之爱而诉诸公域的一体之仁,亦即在仁义的推扩中、从而在正义的社会规范中实现意志自由。